《法令月刊》徵稿說明

96年6月份開始實施

一、本刊「法學論著」、「財經法學」、「兩岸法律」、「法律經濟」、「科技智財法」及「法學新論」專欄歡迎海峽兩岸學術界和實務界人士投稿。

二、來稿請以繁體漢字為限,以電腦撰文並附上電子檔,文章篇幅以一萬字至一萬五千字為原則,內文摘要以二百至三百字為限,附大綱,無須另附參考文獻;並註明作者之姓名、住址、聯絡電話、電子信箱、現職、身分證字號、主要學經歷,以利編輯作業處理。

三、本刊物採行三種審稿制度:(一)雙向匿名審查,凡新進教學教師或博碩士生,須累計學術研究成果計點之投稿者採用之(請於投稿時註明),因匿名審查所需之審查費將自該篇稿費中扣除,如未通過審查,請自付費用,文章刊登後,本刊將出具證明該文之接受日及實際刊登日之審查證明。(二)一般審查,委請三位相關領域之專家學者進行審查。(三)不需審查之邀稿,凡由編輯委員會直接向知名學者專家邀稿者適用之。以上非屬(一)、(三)類者,則採用一般審查,稿費以內文計算(註解不予計算),投稿後未經採用者,恕不退件,請預先留存底稿。

四、稿件一經刊登,文責自負,本刊從優致送稿酬,但不得同時一稿兩投,亦不得已刊載文稿重投。

五、經本刊採用之文章,本刊專有重製刊登之權。

六、來稿請以掛號郵寄11604台北市木柵路一段17巷1號,世新大學法學院「法令月刊」收,或寄電子郵件至lawmonth@cc.shu.edu.tw。